2023年上半年渭南市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1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渭教师〔2023〕14号)要求,结合我市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渭南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渭南市的中国公民(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及2023届驻渭高校毕业生(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驻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学历条件。应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驻渭高校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非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尚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机构
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渭南市教育局统一认定。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隶属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及初审,初审结束后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进行认定。
(二)驻渭高校2023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生)以就读学校为单位统一在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申请认定。
(三)在渭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加现场确认。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教育厅规定要求,我市实行统一的网报时间,网报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6月20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按网站提示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渭南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所在高校确认点。在选择考试形式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申请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认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定信息。网报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须由本人负责。
上一条: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提前还款利息退还公告 下一条:这里有一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请同学们查收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