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息速递||陕西6月份最新招聘10338人公告!政府机关、事业编、公安、社区、医院全都有!专科学历即可!快转给身边需要的人!

作者:张华时间:2020-06-19点击数:

  

1、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2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一)实施范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原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和革命老区县的乡镇以下学校。
(二)招聘规模:5730名 点击获取职位表 。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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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点击获取职位表,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和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特岗计划聘用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其他人员申报特岗计划,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由各市自主规定,全省不作统一要求。  
3.身份与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  
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点击获取职位表,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  
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建档立卡学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省上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省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2。  
各市应成立相应机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教育、编制、人社、财政、医保、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本地特岗计划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按照省上要求组织招聘及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编制和待遇,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和调配交流。各市教育局(市特岗办)联系方式见附件3。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  
各高校应成立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就业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组长,直接参与和指导此项工作;就业指导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学生推荐和派遣等相关工作。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  
6月15日前,各市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报送2020年招聘计划及各县区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附件4     点击获取     )、公开招聘办法等。6月22日起,将在省教育厅官网、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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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    
 


(三)资格初审。  
6月29日10:00至7月6日18:00(其中:7月6日10: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各市及各县区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在校生的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等相关工作。  
(四)笔试。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体音美、信息、科学、小学英语等紧缺薄弱学科和深度贫困地区、山区县,各市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25日(星期六)。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  
各市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     点击获取职位表     ,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20日前全部完成。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各地不得因岗位报名不足而削减或取消岗位,应结合实际进行调配交流。原则上岗位调整由县区特岗办牵头负责、人社局配合;确因多种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岗位,交由市特岗办在县区间统筹调配,确保不漏一岗。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    
 
2020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5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报到点击获取职位表。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各县区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首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县区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首次补录未完成的县区,可以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二次补录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10月15日)。10月15日前,各县区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5     点击获取     ),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附件6);10月30日前,各市应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省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  
各县区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具体各地自行安排,但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八)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按照县区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区教育局(特岗办)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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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     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  
(二)自主择业。  
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 政策保障及有关要求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2019年第30次省委常委会和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夯实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年年清”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健全和加强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三保”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  
省委编办负责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县区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及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省人社厅负责督促和指导各市县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督促市县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特岗教师工资等待遇落实。  
(一)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各地要统筹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源,尽快启动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有不少于20%比例用于体音美、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补充,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师补充。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条件招聘教师,严格程序,把好特岗教师招聘质量关,不得自行放宽尺度、降低标准。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招聘计划100%完成,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及时到岗任教。  
(二)切实保障特岗教师待遇。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各地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以外所需的经费投入,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各县区要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加强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其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一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三)切实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  
各市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逐步解决有编难补、缺人难进问题。市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时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各县区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个季度以报表形式将本季度工资发放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督促县区积极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不得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充分掌握特岗教师基本信息,加强特岗教师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要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教师服务证书信息统计和2021年特岗需求预测工作。  
(四)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  
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政策,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做好特岗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作用和取得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加大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督查力度。  
各地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无故拖欠特岗教师工资,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在今后“国培计划”、骨干培养、评优树模等指标分配上进行削减,问题突出的将暂停特岗计划。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中西部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岗计划积极稳步进行。各地、各校在工作中有如好的做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韩润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29-88668929(传真)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陕西省2020年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招聘信息表点击获取

2.   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  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各市教育局(特岗办)联系方式
4.  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点击获取(样表)
5.  陕西省2020年农村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点击获取(样表)
6.  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
 
中共陕西省委编办、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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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汉新城2020年公安辅警招聘公告    
 



 
秦汉新城是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的五大组团之一,位于西咸新区的几何中心,是西咸新区五大功能组团的核心区域,总规划面积302平方公里,着力打造“民生之都,文化之城、田园之城、健康之城”。  
现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辅警150         点击获取职位表         其中交巡警80名,特警50名,网络信息化技术人员20名。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体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岗位条件  
(一)交巡警岗(80名,其中男性65名、女性15名)  
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特警岗(50名)  
限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年龄26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三)网络信息化岗(20名)  
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及软件应用、网络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毕业。  
(四)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公安执法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公安专门技能的人员;有辅警从业经历,并在其岗位中表现优秀,取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纹身、耳孔(男性)、烟疤的,非正常需求染烫发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公示→试用考核及聘用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官网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6月1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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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         点击获取职位表     ,不可     重复报名。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预审人员名单将在名川外服人力公司官网进行公告,通过预审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以学信网学籍验证替代;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     点击获取     》(学     信网下载);  
(4)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无修图)3张;  
(6)《秦汉新城2020年公安辅警应聘报名表点击获取》纸质版(点击报名网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点击查询,在报名表格下方点击下载,保存后打印);  
(7)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相关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其他与招聘基本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材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四)笔试


笔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最终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名川外服人力公司官网公示。  
(五)面试  
面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最终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并在名川外服人力公司官网公示。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相关岗位政策标准制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合格者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导致空岗的,依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并在名川外服人力公司官网公示。  
(七)体检及政审  
对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法类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相关岗位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进行政审。体检及政审均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  
(八)拟聘公示  
在秦汉新城官网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聘用资格。  
(九)试用考核及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报到,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合同聘用制,与秦汉新城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西咸新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层级评定后执行层级工资,同时享受五险一金、补助补贴、福利等。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9-33549189  
秦汉新城党委组织部:029-33185265  
纪委监督电话:029-33185163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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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和《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延市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通知》(延人社发〔2019〕3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点击获取职位表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共招聘引进684人点击获取职位表,其中县(市、区)招聘200人、市直招聘251人、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招聘233人。工勤岗位不在招聘范围。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点击获取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紧缺人才;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及紧缺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应聘。  
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至发布公告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会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6月12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anan.gov.cn)     、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同时在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发布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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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地点:2020年高校毕业生暨紧缺人才专场招聘会场(陕西省体育场)。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组织实施。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考核方式进行。对招聘引进岗位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通过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程序进行。  
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或考察考核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以下情形导致公开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①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公示期满后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布人才招聘结果和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人才待遇    
 
1.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市办发〔2017〕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招聘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延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延市办发〔2007〕26号)规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实行“人在岗留,人走岗收”。  
3.被聘用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4.被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招聘时奖金。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均在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党建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0911—709083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1—7090652  
附件1:2020年延安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点击获取.xlsx
 
附件2:2020年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特 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点击获取.xlsx
 
附件3:2020年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点击获取.xls
 
附件4: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点击获取.xlsx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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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

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整体服务能力。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要求,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300名       点击获取职位表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国家确定的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学历放宽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其中,临床医学专业须同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 待遇      
1.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四、招聘方法步骤      
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6月12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站(www.yanan.gov.cn)发       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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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招聘会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09:00至2020年7月1日18:00;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29日09:00—7月2日18: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09:00时—7月3日18: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点击获取职位表。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打印报名表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09:00时—7月3日18:00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报名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四)领取或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注意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及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 ,医学基础知识占70%;      
4.试题试卷命制及阅卷: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公告发布网站查询。      
(六)资格审查      
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但未达到1:3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相等或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的,采取直接考察、考核的办法,经考察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招聘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结束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十)聘用      
对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统一到所报考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附件: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生岗位表       点击获取       .xls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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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年高校毕业生暨紧缺人才      


专场招聘会企业招聘公告      

     
为满足各类企业人才需求,帮助广大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现就各类企业招聘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会共有153个企业入场招聘,共提供招聘岗位665个,招聘2730人       点击获取职位表       。其中市属国有企业16个,招聘岗位275个,招聘839人;民营企业105个,招聘岗位266个,招聘1074人;省市外企业32个,招聘岗位124个,招聘817人(具体岗位信息见附表点击获取)。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双向选择、择优招聘,应聘人员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后,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活动现场与招聘企业面对面交流洽谈,按照招聘企业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的材料,以及近期1寸或2寸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会不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会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确保招聘会顺利进行。      
附:延安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暨紧缺人才专场招聘会企业岗位汇总表点击获取.xlsx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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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榆林市第七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榆林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点击获取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市直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3       50人       点击获取职位表             具体引进岗位和引进人数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原国家“985工程”大学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属国(境)外大学毕业的考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在引进范围。      
7.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造假和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上报名平台设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可根据报名情况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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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注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日24时,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50元的标准收费。      


4.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在笔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需妥善保存。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出现空缺可递补。      
(四)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将参照有关标准体检。体检出现空缺可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学历、征信、信用、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会议研究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报市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七)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行文,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及要求      
     
1.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和单位用人实际分配到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工资、津贴等,引进人员的工龄、社保、职称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2.纳入高层次人才培育、使用和服务范围。      
3.引进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业务需要,根据本人意愿,鼓励支持到县市区对口基层单位培养锻炼,基层工作满2年的,同等条件下在职务、职称晋升上优先。      
4.博士研究生免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原国家“985、211工程”大学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40万元安家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笔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本次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相关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电话(传真):0912-3282066      
附件:1.榆林市第七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名额一览表点击获取.xls      
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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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铜川市人民医院2020年首批公开招聘      
急需紧缺高层次医护人员公告
     

     
为适应医院发展,满足铜川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运营需要,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医护人员150名       点击获取职位表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点击获取职位表,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铜川市人民医院2020年首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医护人员岗位计划表点击获取》(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取得临床专业任职资格。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取得相关专业任职资格。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取得相关专业任职资格。      
4、高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三甲医院工作经历,45周岁及以下。      
5、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二甲医院工作经历,40周岁及以下。      
6、护理师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三甲医院护士长工作经历,45周岁及以下。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年龄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以《铜川市人民医院2020年首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医护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点击获取》(附件1)公布的要求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        
4、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参加铜川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基层服务年限或见习期未满的人员。  6、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6月 8日-19日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卫健委、铜川市人民医院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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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 月20日 ---27日(8:00-17:00)。        
2、线上报名网址:报名前另行公告。      
3、政策咨询:0919-3582300       联系人:陈老师        
4、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毕业证和执业证书为准。      
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6、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于2020年7月3日8:00-18:00到铜川      


市人民医院(南院)人事科现场领取准考证。携带个人报名资料如下:  


(1)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习证明书;         
(3)岗位执业资格证;      
(4)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者,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有医院等级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医院工作证明。          
(5)铜川市其他医疗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铜川市人民医院2020年首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医护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获取》一份(附件2)。      
(8)本人提供《个人诚信承诺书点击获取》一份(附件3)。承诺本人信息及资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本次招聘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公示、试用期和聘用管理等全过程。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察的形式,由铜川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人员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铜川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五)公示        
通过体检人员需到医院进行试工,试工时间2周。根据面试、体检、试工情况以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通过人员报市卫健委及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社会保障等。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中级职称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铜川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由医院按岗位确定。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操作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招聘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严格面试工作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铜川市人民医院2020年首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医护人员岗位计划表点击获取(1).xls


附件2:铜川市人民医院2020年首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医护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获取(1).docx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点击获取(1).docx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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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年西安市新城区、莲湖区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者170名
     

     
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70人       点击获取职位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工作者岗位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工作人员点击获取职位表。本次面向社会为新城区、莲湖区分别招聘80名、90名社区工作者,共计170名点击获取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具有2年以上连续社区任职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2岁(1978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西安市及西咸新区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区民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西安市社区工作人员补贴待遇。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西安市人才网、《西安晚报》等网络及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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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12:00时至2020年6月19日18: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区,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网址:       点击获取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获取》,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③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支部或其上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电子版。      
4.资格初审:2020年6月15日12:00时至2020年6月21日18:00时,应聘人员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状态。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后,安排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1的,核减招聘人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8日8:00时至2020年7月11日9:30时。      
2.准考证打印网址:       http://sqgzz.haorc.com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11日9:00时至11:30时(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社区工作相关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3.2020年7月20日10:00时公布笔试成绩。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       http://sqgzz.haorc.com查询       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关区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西安市人才网资格复审通知公告。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2020年西安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点击获取       》,并本人签字。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获取》,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      
6.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所在党支部或其上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西安市人才网面试通知公告。面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组织实施,满分100分。      
(七)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合。其中,笔试占50%(满分100分)、面试占50%(满分100分),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序,并在网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相关区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考察工作由相关区组织、民政部门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4.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应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为维护西安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级组织、民政、人社部门,以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均取消其资格。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西安市社区工作者,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29-89651929      
报考咨询电话:029-86786757  029-8678058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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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0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铜人社发【2018】137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74名       点击获取职位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点击获取职位表,在考取研究生之前必须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6.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中央及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招录(聘)到铜川市范围内的有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chuan.gov.cn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tongchu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岗位表点击获取》       (附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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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登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点击获取职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09:00至2020年6月17日18: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09:00至2020年6月18日18:00。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用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安排在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须携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工作,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一)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三)合格分数线
面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的铜川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均在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相应咨询电话点击获取
     
附件:《2020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岗位表       点击获取       》.xls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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