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关于2020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7-08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安排
(一) 非毕业年级学生放假时间:7月11日至8月20日。毕业年级学生离校时间:7月23日。
(二) 2017级、2018级、2019级(含专升本)学生开学时间 :8月21日、8月22日、 8月23日报到注册 ,8月24日—8月30日完成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已开课程考核, 8月3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轮休安排
7月11日(星期六)至7月1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7月13日至8月20日轮休,8月21日(星期五)起正常上班。
三、假前及假期工作
1.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安排好假期及下学期工作。
2.各单位要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及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疾病预防、疫情防控和法纪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以疫情防控为重,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4.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学期各门课程教学进度、效果进行认真分析,本学期未完成教学任务及教学效果较差的课程,要做好下学期补课安排。
5.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新学年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有搬迁任务的单位要做好搬迁相关工作,确保正常开学。
6.教务处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确保完成学校2020年招生任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要继续抓好学生就业等相关工作。

7.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假期面授和扶贫培训等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后勤保障及相关服务工作。
8.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学生公寓调整工作,利用假期完成各项检查、维修工作任务,做好假期防汛安排等工作。
9.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人武部、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等有关单位要做好2020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前做好学生开学报到注册、新生开学典礼及军训准备工作。
10.团委要组织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1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扶贫工作计划组织好暑期扶贫工作。
12.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办公场所、财产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检查,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13.保卫处要加强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4.假期继续执行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总值班以及各单位值班制度。

渭南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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