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定于近期开展校园非机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长期停放的废弃非机动车、摩托车(未装车锁、久停不用等)。
1.经现场勘查,将对未装车锁、久停不用、堵塞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摩托车进行标记(车把手处系白色塑料绳),请广大师生员工于9月10日后尽快查看。如车辆仍需使用,请将标记自行取下,将视为有主车辆。9且20日起仍有 标记的车辆
学校将视为无主车辆予以清理。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查看个人车辆的,可于9月30日前到保卫处治安科认领。10月份,学校将对标记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2.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乘摩托车。自通知之日起,学生尽快将持有的摩托车自行处理,11 月2日起,学生驾驶摩托车禁止驶入校园。
3.各二级学院要全面传达通知精神,确保师生员工知晓,切实做好师生的教育引导工作。